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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中,二审法院与辩护律师争议之一在于赵春华是否具备犯罪故意。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一个实质犯罪故意概念,该犯罪故意不仅包含构成要件故意,而且包含罪责故意与不法意识(社会危害性认识)。认定赵春华具备非法持有枪支故意,首先必须证明其对于“枪支”这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备完全意义认识,但从本案案情来看,根据“外行人领域平行评价标准”,赵春华缺乏这一意义认识,因此成立构成要件错误,从而排除故意;其次必须证明其对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这一空白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明知,但从案情来看,这一明知也无法成立。即使认定赵春华对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存在明知,其也可以援引不可避免禁止错误为其出罪。

  • 标签: 犯罪故意 构成要件错误 禁止错误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 简介:有效患者同意以医生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为前提,在能够通过充分说明进而获得患者有效同意之时不予说明情形中,德国民事判例率先提出了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20世纪90年代之后,假定同意逐渐被移植到德国刑事判例之中,并且成为德国刑法学上被广泛探讨一个问题。虽然假定同意已经在德国判例中确立了稳固地位,但其无法在现有的德国刑法教义学体系中觅得一个妥当体系性位置,无论是试图将其定位于构成要件层面还是违法性层面,抑或是将其定位于犯罪论体系之外其他可罚性条件努力,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问题。而且,假定同意与现有的德国刑法理论诸多原理存在冲突。因此,在当前德国法律框架下,应当彻底否定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由于假定同意根本问题在于患者利益与医生利益之间冲突,因此,解决冲突可能途径是创设专门“专断性医疗罪”。

  • 标签: 假定同意 说明义务体系性位置 刑法原理 专断性医疗罪
  • 简介:<正>在过去将近半个世纪时间内,美国法学会于1962年通过《模范刑法典》(A-mericanLawInstitute,ModelPenalCode,ProposedOfficialDraft,1962)对于美国刑法法典化、刑事审判以及刑法理论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联

  • 标签: 模范刑法典 美国刑法 实行犯 一级主犯 事前从犯 二级主犯
  • 简介:德国刑法判例上过失犯中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探讨可谓源远流长,它肇始于德意志帝国法院梅梅尔河案,而确立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海洛因注射器案,在此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德国刑法上一个独立问题领域。关于被害人自陷风险体系性地位,德国刑法判例经历了以下立场变迁过程:从昙花一现罪责层面的注意义务排除,到违法性层面的被害人同意,再到构成要件层面(参与他人自我危害自我负责不可罚).最后形成分别在构成要件层面(自我负责自我危害)与违法性层面(同意他人危害化)处理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格局,从而确立了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体系性地位: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一个不法层面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罪责层面的问题。虽然如此,德国判例上区分被害人自陷风险两种类型做法既不具有正当性根据,也缺乏适当区分标准。对于这两种类型被害人自陷风险,应当给予相同规范评价,即应当承认两者均具有排除行为人之不法效力,并且在这一前提下探讨这种排除不法正当化根据。

  • 标签: 过失犯 自陷风险 注意义务 同意 不法
  • 简介:在认定行为人刑事责任时,英美刑法传统上坚持“不得谴责被害人”原则,但这一原则不符合被害人学原理,而且,在英关刑法中,实际上在诸多方面例如被害人同意、自我防卫与挑衅行为中均承认了被害人共同责任。承认被害人共同责任,具有合理规范性基础。根据权利限定性原理,被害人共同责任可区分为自愿权利减少型和非自愿权利减少型,在此基础上考虑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具体案件中相关权利重要性程度、比较因果关系与比较罪责等因素,从而为被害人共同责任适用提供了具体判断标准。英美刑法被害人共同责任原理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 标签: 不得谴责被害人 被害人共同责任 自愿的权利减少 非自愿的权利减少
  • 简介:区分制共犯体系逻辑起点是限制正犯概念。这一错误逻辑起点,导致区分制共犯体系产生了正犯与共犯区分无法实现、共犯从属性违反刑法个人责任原则、共犯处罚根据论在根本上本末倒置等诸多问题。因此,从立法论上看,区分制共犯体系并不值得采用。我国现行立法采取是单一正犯体系,应当摒弃区分制共犯理论。

  • 标签: 限制正犯 区分 从属性 处罚根据
  • 简介: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形成了三种模式,即两分制、三分制与四分制。普通法采取是两分制犯罪论体系,但这种犯罪论体系存在较大缺陷。与普通法两分制犯罪论体系不同,美国《模范刑法典》采取了一种三分制犯罪论体系,其克服了普通法两分制体系缺陷,因此更为科学。《模范刑法典》三分制犯罪论体系和德国刑法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均存在共通性。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具有体系性、逻辑性和实用性优势。作为我国通说要件犯罪论体系存在体系性不足、逻辑性不强和实用性不佳等重大缺陷。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采用更为科学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 标签: 《模范刑法典》 普通法 两分制 三分制(或三阶层)
  • 简介:<正>一、引论刑罚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如此根深蒂固制度,以至于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刑罚世界。自刑罚产生以来,对于刑罚探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迄今为止,关于刑罚探讨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三种路径:哲学路径、犯罪学路径和社会学路径。其中,

  • 标签: 刑罚观 刑罚制度 社会学研究 涂尔干 加兰德 政治神学
  • 简介:被害人危险接受是指被害人意识到危险并且自己积极地走进危险,或者被害人单纯被动地意识到危险,从而在被害人和行为人共同作用下产生了法益侵害结果。被害人危险接受通常出现在过失犯之中,其核心问题在于被害人行为是否影响行为人不法。对此,我国司法实践一般持否定态度。与此不同,日本判例和学说认为在被害人危险接受情形下,应当考虑其对行为人不法影响,因为按照自我答责原理,每个人只应为自己行为负责而不应为他人行为负责。在被害人危险接受情形下,被害人自我答责必须具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借鉴日本刑法上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以便更好地实现刑法公平和正义。

  • 标签: 危险接受 过失犯 自我答责 客观归责
  • 简介:对于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解释,学界存在基于共犯独立性说、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以及基于单一正犯体系三种路径。我国刑法采取是一种规范、功能单一正犯体系,根据这一体系理论,应当将刑法第29条第2款解释为"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而没有得逞"。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只是一个注意规定,即在没有这一规定情况下,事实上也可以直接适用刑法关于犯罪预备和未遂规定对教唆预备和教唆未遂进行处罚。

  • 标签: 刑法第29条第2款 共犯独立性 共犯从属性 单一正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