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科(法学)学报标题英译之质量实在太差了,谓予不信,请看实例,便见分晓:
简介: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结构是以线形结构为基础,并由庭审前阶段以检察裁判权为中心的前三角结构以及庭审阶段以法院审判权为中心的后三角结构所构成,这种结构存在一些弊端.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变线形结构为基础为庭审阶段三角结构为基础,确立庭审中心论并继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辩双方诉讼行为的监督.
简介:8月17日中午,网友“假设一种存在”反映,在秦岭野生动物园见到一只流血的梅花鹿,非常可怜。“这只梅花鹿一直卧在地上,一点力气也没有,看着很可怜,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血,而且好像被割掉了鹿茸。”对此,秦岭野生动物园负责饲养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防止鹿之间打架,他们在其尚未骨化的时候割掉了鹿茸。(8Bi8日西安网)。
简介: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如此的接近三角梅就像三角梅不曾想到会用一生来赴一场与椰树的约会
简介:三角,赖其三、三角而拥有广泛、坚实的存在依据。长三角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要推崇三角模式,从一招管理到三招管理、从一抓管理到三抓管理、从一口管理到三口管理、从一代管理到三代管理、从一方管理到三方管理、从一三管理到三三管理。
简介:“佳奥,你到底想好了没有?”肖怡娇嗔地依偎在鲁佳奥的肩头,噘着嘴朝他问。站在窗口的鲁佳奥两眼望着院外,凝神地思索着什么,并没理会肖怡的问话。
简介:目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精细化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新阶段,要用已经提炼出的经济法的若干基本原理作为分析工具,解决经济法分论所遇到的难题和困惑。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是极为有用的经济法原理之一。在金融法领域,该原理有助于破解我国当前金融法中诸如科技金融的市场准入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新三板市场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在经济法其他领域,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也可以有所作为。
简介:陈晓敏,女,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教授。1983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现任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主任,女性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女性人才研究中心副主任;大连女子学院兼职教授,北华大学人文学院客座教授。
简介:王文军,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文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访问学者,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青浦区政协委员;全国报告文学理论研究会会员。
简介:王祥修,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商系教授,上海市宝山区信访办副主任(挂职),民革党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中国WTO-~究院客座研究员、民革上海市委理论委员会委员。曾任潍坊学院WTO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院长、潍坊学院学科带头人、山东省第十届青联委员、民革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民革潍坊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荣获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
简介:汤玉枢,上海政法学院教授。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98年8月至1999年7月为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访问学者;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简介:吴鹏森,男,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总支书记,城市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先后担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安徽省“两课”指导委员会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政治文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上海市中学《社会》课教材鉴定专家。
简介:常立霓,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2014年2月~2015年2月前往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作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海外华语文学研究、中国现当代作家研究、中国现当代诗歌研究、流行文化研究。承担《中国当代小说史》、《20世纪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应用写作》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课程为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教学教改项目。
简介:武玉红,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犯罪学会理事。从事刑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学、监狱学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承担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社区矫正》的教学,主编《刑法学》、《法学概论》等10余部教材。
简介:“山口惠,女,23岁,一星期内她将以自杀的方式死亡,每一位猜中者可获得三百元人民币奖金。”
简介:张森年,男,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社会科学系主任、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点学科带头人;兼任上海市哲学学会理事、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理事。
简介:汪伟民,政治学博士,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国际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美国学会副秘书长。曾赴韩国延世大学国际大学院访学;先后在韩国高丽大学亚细亚研究所和首尔大学中国研究所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多次赴美、欧、日、韩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012年当选为上海市“浦江人才”。
简介:<正>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义务向合同相对方披露其不知道的相关信息?这是普通法中讨论最为激烈的课题之一,许多法律评论文章、论文,以及1000多个判例都探讨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由于缺少信托或者信义关系,人们会经常看到"无须将其所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向合同相对方披露"的表述,但是,法院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说辞而已,并非精确的法律表述。如
简介:刑事和解在当事人自治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国家为顶点,犯罪人与被害人为底边的三角模式。在刑事和解中,国家适当让渡了部分司法权,鼓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框架下,以犯罪人的积极赎罪换取被害人的谅解和刑罚减免,依当事人的契约自由,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威严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三方共赢,达成了实质上的三角平衡。
简介:<正>从纯粹法律关系角度分析,债是由债权与债务相互依存、相互对应的两极形成的法律锁链,即"法锁",它构成法律调整状态下特定的平等主体之间财产转移活动或经济协作活动的基本经济关系。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及与之相伴随的法律关系分析,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复杂社会分工和动态的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客观要求并确实实现了整个社会生产、流
社科(法学)学报标题英译错误举隅
线形结构基础上之双三角结构:对我国刑事诉讼结构之再认识
鹿失其角
三角梅
长三角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的三角模式
杀机(上)
经济法原理在金融法领域中的应用举隅
上政名师
死亡赌博(上)
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上)
论刑事和解的三角平衡
“三角债”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