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循环经济是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资源生产率,促进资源利用由“资源-产品-废物”线性模式向“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循环模式转变,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和谐。循环经济是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废弃产品或拆解后的零部件继续使用,或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可能地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资源化”是指废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简介: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当按照不低于原值的10%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扣除,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而我们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中,却发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按税法的有关规定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遇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重新计算一下开始获利年度以前的几个会计期间的扣除残值以后的固定资产的折扣,看其对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借以重新确定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2.如果开始获利年度没有变化,那么应该将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扣除免税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影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