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简介:
简介: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第152号《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简介:(2007年4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7号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简介:摘要:园林景观是城市生态圈下最贴近自然的板块,因园林植物自身特性导致其在城市环境中极易受到外界影响,进而出现一系列景观植物养护方面的问题。城市园林景观绿化质量会直接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的未来发展,控制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质量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为进一步分析园林景观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对现有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约束,将以景观施工全周期视角为出发点对其管控体系进行探究。本文基于园林景观质量控制分析结果,提出几点优化控制体系的建议,以期为相关人员或单位提供帮助。
简介:摘要:伴随各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公布,国土空间正式进入底图底数控制阶段。“三区三线”是对建设用地、农用地、生态用地的用地切分,考虑城市绿地是社会属性和生态属性联系的重要载体,在空间布局上与“三线”存在交叉、毗邻、包含的关系,在建设管理上较其他城市用地控制线,涉及的条块分工更加复杂。本文抓手如何优化城市绿地在国土空间管控内容、规划传导、动态维护等三方面,提出适配国土空间的绿线管控制度建议,以期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体制建设。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简介:摘要: 城市蓝线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支撑,以及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抓手。当前城市蓝线存在划定标准不统一、与现行规划存在差异等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多部门共管的弊病以外,同时需要推动编制的技术规则。目前在国土空间体系、机构大改革背景下,以陕西省铜川市为例,提出城市蓝线管理应严格界定城市蓝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完善城市蓝线划定与修改程序,加强城市蓝线实施管理与部门协作,从而充分发挥城市蓝线划定和管理是铜川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支撑,引导多部门对城市蓝线形成齐抓共管、有序协作的精细化管控模式。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
简介:《典当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简介:如何通过设计,创造一座更好、更可持续发展的城市?10月31日,在2015世界城市日论坛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城市规划管理者和研究者,聚集在上海展览中心,围绕“城市设计,共创宜居”的主题各抒己见。同期举办的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亦展示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城市设计案例。
简介:《大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3月10日开始实施,《办法》对城市照明设施建设、景观灯建设和运行、能源节约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并规定新建照明设施不合格,擅自迁移、拆除照明设施,或者在照明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等,将面临最高3万元行政处罚。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进行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确保城市雕塑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雕塑,是指在本市道路、广场、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共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区、开发区内塑造的独立形象雕刻作品。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城镇范围内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简介: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方式确定项目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由市城雕委办公室或者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会同项目设计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面向国土空间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建设探析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分析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探究——以陕西省铜川市为例
拍卖管理办法
传销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
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起草完成
大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国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集锦
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