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下面就各种形式职工薪酬发放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谈点个人的理解。
简介:目前我局计征月缴个人所得税惯用的公式是:(P1=ROUND(IF(01〈=0,0,IF(01〈=500,01*0.05.1F(01〈=2000,01*0.1-25.1F(01〈=5000,01*0.15—125,IF(01〈=20000,01*O.2—375,IF(01〈=40000,01*0.25—1375,IF(01〈=60000.01*0.3—3375,“))))))),2))(公式中:P1单元格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数值、ROUND为按指定的位数对数值进行四舍五入,本公式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IF为判断一个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返回一个值,如果不满足则返回另一个值,。
简介: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公式仅适用于扣缴义务人都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假如某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了税款,但扣缴不足时,其应补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呢?(费用扣除标准按我省统一标准1100元)假设某扣缴义务人某月应支付某人工资、薪金所得。元,已扣缴个人所得税款b元,没能扣足,当月税务机关查补个人所得税(设为X)。则b+X=(a+x-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