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朝蒙古游牧社会的财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被学者们所关注。对这一问题,法制史研究者与社会结构研究者之间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包括财产继承在内的蒙古习惯法,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内地法的影响。后者认为,当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是取决于蒙古特有的社会结构,与清朝统治没有直接关系。两者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蒙古社会的习惯法与内地的习惯法原本应该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无法从法律条文的相似程度断定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社会中的解读也是同样的。因此,本文以实际财产纠纷案为例,阐述法律条文在蒙古地区和中国内地实际运用当中的不同解读,以及清朝蒙古例财产相关规定和当时的蒙古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简介:近年来,不少明清经济史学者对18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程度提出了新的评估,强调直至进入19世纪之前,中国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其实并不逊于英国、西欧或世界其他任何地区。诸如R.BinWong(王国斌)的《ChinaTransformed:HistoricalChangeandtheLimitsofEuropeanExperience》(IthacaandLondon:ComellUniversityPress,1997)和KennethPomeranz(彭慕兰)的《TheGreatDivergence:China,Europe,andtheMakingoftheModemWorldEconomy》(PrincetonandOxford: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00),
简介:<正>香港艾斯豪斯路主教区何明华主教亲爱的何主教: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一位服务会成员来香港会见那里的共产党领导人这一举动是否得当?公谊服务会现在明白,它的相当部分工作是在有争议的地区,或者说至少算得上是不稳定的地区进行的。事实上,我们整个在共产党辖区的项目都有些不确定。我们极其希望得到安全担保并达成协议,以继续在共产党辖区的工作。随信附上的备忘录将显示现在的形势以及我们自己在河南已经尝试过的措施。你将看到我们并未达成过真正令人满意的协议。在河南,似乎没有人想来与我们进行交涉,你会在备忘录中看到,本会河南工作人员建议我们直接与高层而不是河南地方官员进行接触。由于通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进行联络这条线已不存在,似乎完全与外界隔绝了。除了经河南而外,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方式从上海给共产党高层官员传递消息。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