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最近这些年,国家政府加大了对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车辆也随之增加,甚至超出了现有城市道路的交通负荷。政府为了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在城市中建筑桥梁,使车辆在桥梁上行驶,节省了城市道路的空间。桥梁的出现使城市交通变得更加顺畅,我国很多城市的交通系统都因此得以改善。如今,我国对于城市桥梁的需求激增,原本的桥梁建筑已经无法满足交通发展的需求,很多桥梁隐患也由此产生。
简介:本文在分析沿海经济区城市化及土地利用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新一轮的土地总体规划修编的难点和问题,就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规划基础数据、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人口基数、规划的弹性与刚性等问题与关系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解决办法。
简介:多诺水电站大坝混凝土防渗墙FS11号槽段浇筑时,因山体滑坡使砼运输道路堵塞,导致槽孔内的泥沙沉积超过设计要求而停止浇筑。由于混凝土浇筑时间较长,钢筋笼及预埋管件已凝固于混凝土中,提出钢筋笼清槽已无可能。后经研究决定采取用在上游贴墙的方式进行处理。
简介: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基于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而提出的异议.是一种实体上的救济手段。而执行异议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程序法的规定.损害了其程序上的利益而提出的异议.是一种程序上的救济手段。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异议。在大部分情况下.两种异议比较容易区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竞合的情形。但是对于竞合时.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通过分析不同观点.问题的根本在于公正和效率这两种价值观如何权衡。
简介:
简介:本文在分析深圳市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及其处理路径基础上,应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深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路径的合理性,并结合邓小平同志处理我党历史遗留问题的先进经验论证其可行性。研究表明深圳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是政策环境不完备、制度变迁、规划修编等诸多'历史合力'的结果;在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时,必须充分尊重历史事实,以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判断标准来衡量政策措施的合理性;在具体操作层面,深圳市充分借鉴了邓小平同志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先进经验,其改革方法值得肯定。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周某于2008年3月进入A测试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了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周某的竞业限制义务作了约定,并约定:周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所得全部收益应当归A测试公司所有,并根据其从事竞业的自然月数,按照每月双倍于其在A测试公司任职期间月工资的标准向A测试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A测试公司损失的,A测试公司有权进一步追偿。
简介:为规范税收管理,现就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提要】诉讼中,法院对第三人保管占有的执行标的实行财产保全措施的。应以第三人做出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书面确权证明为前提:案件生效执行后.案外人对该第三人保管占有的执行标的提出所有权异议的.法院应结合案外人的权利主张及其提供的证据.对异议标的所有权权属确定所依赖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考察分析。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是:
简介:【提要】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是一种常见的执行结案方式.这有助于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涉执矛盾得到圆满的解决。但近年来.债权人在执行过程中委托“专业讨债人”进行“灰色代理”.运用各种“灰色手段”.实现债权的现象有所增多。由于相关操作不在法院监督之下.一旦当事人对其代理人代为签署并已“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后.
简介:4月19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通知要求该补充协议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简介: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建设纪工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为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遏制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有关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关于印发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常见病害与施工处理技术探究杨丽丽
沿海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如何处理五个关系的探讨
白水江流域多诺水电站大坝防渗墙FS11号槽段断墙处理
使释明权及释明后的处理——金某与T银行上海分行、科教公司执行异议复议案为例
钢筋混凝土梁与短肢剪力墙正交不能满足钢筋的锚固长度时该如何处理
深圳市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路径的合理性探讨——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浅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相关纠纷之实务处理——兼议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下用人单位诉权之行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2号)
案外人对第三人保管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之处理——案外人金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北京市国土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委 市建委 市监察局 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定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
未经执行法院确认的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作执行结案处理——以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展览有限公司执行异议复议案为例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闲置土地的界定和处理等进行约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建设部纪律检查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