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并把这一提法写进了新党章。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部署,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建设,是建设政治文明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体现。为此,必须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来认识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和体现。
简介:<正>《邓小平文选》(以下简称“文选”)的出版,引起了全世界关心中国近况和发展前途的人士极大注意和兴趣。正如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在这本文选《出版说明》中所指出:“这些论著不但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而且对我国当前和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就学术界、理论界来说,“文选”中的言论,涉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许多学科的重要原理、原则,提出了不少迫切需要进行研究的课题,对于各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都有重大的指导作用。试以行政法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谈谈读“文选”后的粗浅体会。
简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很大制约因素在于广袤的基层。中国古代基层治理有着较为丰富的借鉴资源。纵观中国历史发展,乡绅阶层处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扮演着独特的社会角色,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他们是中国传统乡村的治理者,是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主导者。“乡绅之治”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在平衡国家权力、促进基层自治,节约行政成本、创造社会财富,构筑乡绅文化、凝聚乡村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天乡绅文化不复存在,但乡村不会因现代化而消失,乡村治理是一个需深入研究的现代化命题。推进乡村自治,是今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简介:当前,学界对我国法治建设瓶颈问题的研究方兴未艾。从中华法制文明近代转型的重点难点的角度看,可以说宪政法治的滞后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其中宪政观念尚未完全确立、宪政立法存在片面性、宪政机构缺乏是突出表现。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党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着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切实追究违宪责任,是突破我国法治建设瓶颈、推进宪政法治的基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