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某些友好人士在评论我们的新闻报道时,常常有“宣传味太重”或“宣传色彩太浓”这类提法.在我们看来,报纸、广播本就是宣传工具,假如说有“宣传味”的话,是很正常的事情,为什么要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呢?西方资产阶级新闻界之忌讳“宣传”两字,从根本来说,固然在于他们因阶级利害关系而力图掩盖传播媒介所起的宣传作用;还有一个方面则在于他们对于“宣传”两字在传统上持有与我们不尽相同的理解.对于前一方面,我国新闻界早已经常论及,至于后一方面,则还未曾作过深入探讨.其实,在两种文化中同一个名词具有不尽相同的内涵是一种常见的,也是很自然的现象.最近,有机会读到美国奥斯汀大学付教授维纳·塞弗林与J·W·坦卡特所著《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一书,发现其《宣传》一章对西方新闻界的宣传观念作了比较清晰的解释,特摘译出来,以供参考、评析.这里需要稍加说明的是,文中作者曾把宣传与劝服加以比较,根据本书作者在其他章节里的论述,劝服的内涵是:“试图影响他人接受我们的观点,或采取某种行动”.
简介:网络经济在现代社会带来的创新和面临的挑战已经毋庸置疑,然而网络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制度也受到包括网络经济在内的各种冲击,从而面临着不断的改革。税法改革与网络经济的发展的不同步,既可能表现为税法的滞后性,也可能表现为税法对网络经济不完善面的补正。近年来,我国在税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既包括实体层面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也包括征管层面网络发票的制度推进,这一切对于网络经济在某些程度上既带来了新的挑战,却又在某些程度上给予了新的合理的诠释。此外,由于网络经济的无国界和税收利益的国家化,一方面不同国家的税制差异既可能带来对资本吸附的黏性差异,也可能带来新的税收筹划;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也可能推进税制改革的趋同性,在封闭经济环境下单一模式税制运行无法暴露的缺陷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日益放大,成为制度后进国家的改革的动力之一。由此可见,网络经济和税法改革之间的互动既有宏观层面,也有微观层面,本文将以税法改革为逻辑起点,着力研究全球经济、网络经济下的应对与完善,并以此为契机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简介:由于会计制度、相关法规、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政策对象、政策目标、处理原则、处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两者在收入的计量和确认、项目扣除、资产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不同。会计与税法的不同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了税务征收部门的监管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其税收征管效率。因此,不论是出于宏观还是微观考虑,都需要对会计与税法进行协调处理,即依据会计准则等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进行会计与税法的相关处理。文章系统分析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确认、项目扣除的差异,并从企业和税务部门的角度阐述了会计与税法差异导致的问题及差异协调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会计与税法协调处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简介:[摘要]目前,我国诸多高校已经设有法学院或法律系,但这些高校的课程设置中,存在着根本没有设置财税法方面课程,或虽设有此方面课程,对其没有予以足够重视;或在此课程方面普遍有“重研轻教”倾向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从事财税法方面师资力量和资质的不足;最终导致了我们所生产的产品——学生无法或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探索如何完善高校财税法教研问题已成为我们的历史使命。本文通过对高校财税法教研问题的分析,提出建议。[关键词]财税法教研课程的定位与设置教学手段与模式一、关于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问题时下的大学,教师们更看重自己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而非教学成绩。因为前者是每年统计的硬指标,后者相比之下则是软指标;前者是有形财产,后者则是无形资产。有人称:“科研是名利双收,教学则什么也没有。”在以前者为主要统计标准的时候,后者就容易被教师所忽视。教学和科研的确是密切相关的,但两者不仅有区别,而且还有本质性的差异,那就是教育家与科学家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