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利益,一旦食品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必然造成消费者利益和食品安全利益受损。《食品安全法》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一方面激励消费者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自身权利,另一方面,通过惩罚性赔偿威慑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当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无力给付消费者惩罚性赔偿时,在特定情况下追究食品生产法人企业(公司)内部股东连带赔偿责任,既可以促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现,又可以丰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
简介:近年来我国多次爆发了大规模缺陷食品侵权事件,而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侵权事件,再一次给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敲响了警钟。建议建立比较合理的赔偿机制,明确具体的民事责任主体的有效应对:在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发生时,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和相关的侵权企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赔偿时,由法定的专项赔偿基金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国家补偿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级检验体系.
简介:对食品科技创新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是当今食品科技创新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鉴于食品对人类生活意义重大,法律对食品科技创新不能只持鼓励的态度,而应对食品科技创新设置安全的底线,并将其成为食品科技创新所追求的首要目标。安全是所有科技创新的内在价值,《专利法》第22条对此为我们提供了制定法的文本依据。
简介: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象的泛滥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立法机构颁布《食品安全法》第55条从中予以规制。但其颁布实施迄今几年来,并未见到相关的实例,几乎成了一个摆设,可见其适用机制上存在诸多不足。本文通过对该条文所依据的法理以及缺陷的分析,力求在我国真正构建起一套完整而富有实效的广告代言人侵权民事责任机制,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简介:在西安乃至西北地区肉食行业中,“方欣”产品已经成为著名品牌,成为广大消费者放心肉食品选购的第一目标。西安方欣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新赞在带领企业从一个濒临崩溃的食品加工企业跃居全省食品领军企业的艰苦历程中,在如火如荼的改革大潮中,创造了杰出业绩,展示出了青春风采。
从法人人格否认之视角看食品生产企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实现
论缺陷食品侵权特殊性及其责任主体的确定——以三鹿奶粉侵权事件为视角
论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二级检验体系——由苏丹红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论食品科技创新的法律规制及应然走向——兼评《专利法》第22条的立法价值
简析明星代言人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形式——以《食品安全法》第55条的视角
创杰出业绩展青春风采——记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方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