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的目的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支持和促进。同时,要把监督落到实处,收到效果。半年来,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主要工怍,摆在首位,在党委领导和"一府两院"的配合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及有关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县委提出的"一一五"发展战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根据人大工作计划要点,上半年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
出版日期
199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