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解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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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对现行法律的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它以法律的存在为前提,且其内容不得改变或违背法律原意,因而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本身。但近些年来,我国司法解释超越或替代立法的现象日益突出,正如一些法学界人士指出的,司法解释已成为法外之“法”或法律之外的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 1994年7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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