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年司法制度区别于以惩罚为主的针对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旨在对青少年利益加以特殊保护,防止将罪错少年作为罪犯对待。儿童福利运动促成少年法院建立,其首要理念是给予罪错少年充分关爱,而不仅仅是冷酷的惩罚。然而,尽管少年法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产生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但从其基础理念到社会实践都与“福利”的理念相左,违背了少年司法制度的良好初衷。本文旨在对其基础理论、司法实践以及“身份罪”等方面提出质疑,揭开少年司法非福利性的面纱。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