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同体建设问题研究——以黄浦区五里桥社区城市爱心共助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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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共同体再造”业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这一宏大目标中的新命题,体现出“和谐社会”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和更为深刻的价值期许。在城市,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设“社区共同体”是再造“社会共同体”的重要途径。社区共同体在价值取向上,旨在通过建构、维护社区公共秩序来保障社区居民的各项权益,寻求基层政权的“善治”,实现秩序与公平、效率的辩证统一;在利益导向上,主张公域与私域的内在交融,公益和私益的唇齿相依,在整合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建设主体上,既包含党和政府的基层组织,也包含各种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既包含机构组织,也包含社区居民个人;在建设方式上,实现多元化、民主化、社会化,通过政府主导加强助力,经由各方博弈实现均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文萃》 2011年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