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工信部颁布的我国酋个《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一经实施.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这个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lO00干升的新建葡萄酒生产企业门槛。被指有国家干预导致垄断之嫌。该《条件》从7月1日起征式实施,主要对葡萄酒企业的规模和生产力方面进行了限制。企业(项目)规模要求如下: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新建葡萄酒原涌生产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千升。以购入葡萄酒原洒(包括进口葡萄滴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本刊综合)
出版日期
2012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