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第三领域”的社团组织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的社会结构人为调整的产物,是国家让渡出的一部分社会空间。它的产生过程决定了对国家的天然依赖。目前我国社团组织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少、自立性不强、运作及管理不规范、分布不均匀等。为了构建稳定的社会结构,必须健全社会组织立法,改革社团组织的管理体制,提高人们对社团组织的认识,加强农村社团组织建设,壮大社团组织规模,让它们能承担起政府机构改革后剥离出来的社会管理职能,促进社会的稳定。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