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科生导师制起源于英国牛津大学,2002年起我国高等院校开始引进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应从德才兼备的专业课教师中遴选。导师应为本科生教育教师系统中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应当成为本科生做人、做学问的引路人。导师应当与辅导员等各种类型的教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共担人才培养大任。导师的基本职责有二:一是导师应当注重“育人”,通过与本科生的思想交流,培养具有健全和高尚人格的人才;二是导师应当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专业优势,“传道、授业、解惑”,培养出优秀的专业人才。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