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西方文论中的象征及其理论基础象征一词来自于希腊语,其原意为“一剖为二,各执一半的木制信物”[1]。这就从词源上解释了象征手法中的本体和象征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古老社会的巫术、图腾崇拜等都是象征的体现,客观事物和现象不仅仅是其本身,还具有某种象征意义。作为一种普遍应用的文学手法,象征在西方文论中更是被赋予越来越高的意义。波德莱尔认为客观世界背后还隐藏着更真实的另一世界,即超验的审美世界,提出应该把现实世界视为一部象形文字的字典,“自然是一座神殿,那里有活的柱子/不时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语音/行人经过该处,穿过象征的森林/森林露出亲切的眼光对人注视,[2]。由此可见,万事万物相互契合应和,互为象征;自然与人的心灵相互感应契合,和谐统一。恰是基于这种理论,象征手法逐渐发展并成熟,形成文学中一种独特的技巧,从而实现事物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地跳转和升华。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