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院:确立首批11个检务工作立行立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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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4日,贺州市检察院通过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确立了检察工作规则、接待工作、公务用车管理、驻监所检察人员四项禁令等11个首批立行立改事项。该院叶建辉检察长表示,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建设负责任、敢担当、严要求的班子集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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