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法官错案追究制的再审视——兼评我国现行错案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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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宋代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官员错案追究制度。然而,这一严格的官员错案追究制并未充分发挥其功能。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原因在于法官错案追究制忽视了制度本身的运行也存在边际成本、信息成本和机会成本,忽视了法官也是经济理性人,加之存在惩罚有余而激励不足的缺陷,其自然不会得到法官的遵守。我国现行的错案追究制度是从我国古代的司法传统中继承下来的,也存在上述问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4年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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