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阐明笔者所认为的伦理符号学为何,以及"伦理符号学"的研究方法应当如何。本文以约翰·菲利斯的《自然律与自然权利》为基础,认为对中心意义的寻求是伦理符号学的行为,并讨论了这一行为在不同的领域中,如摄影研究中的面相。在两个方面,这一讨论都是富有成果的:其一,它进一步地说明了对中心意义进行伦理符号学研究的哲学益处;第二,自然律的现实认为基本善和共同善本身是值得孜孜以求的,而对摄影和相机的伦理符号学研究为新自然律理论的主张提供了经验性的、三边的论据。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