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指导制度确立近4年来,指导性案例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不仅案例的适用率低,且大都是隐性适用.究其原因,与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制、参照规则、公开载体、援引适用以及数量类型等存在密切关联.因此,有必要通过最高法院直接创制指导性案例,增强案例的权威性;通过赋予法官对案例的注意、报告和说明等义务,强化案例的外在拘束力;通过鼓励当事人主动援引案例,明确法官参照裁判要点,并建立案例数据库、完善检索途径、强化案例工作的激励保障,推动指导性案例取得实效.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