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立宪后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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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方国家的西化改革,奥斯曼帝国开始最早(1792年),其中1839—1876年的改革史称"坦齐马特"时代。1876年12月,奥斯曼帝国史上第一部宪法颁布,比日本宪法的诞生早12年。奥斯曼帝国1876—1878年的第一次宪政,让西方人对土耳其政治家刮目相看。但在不满两年的君主立宪政治之后,又走上哈米德二世专制的道路,从1878年到1908年持续了30年之久。哈米德二世推行专制,却未公开废宪,也不放弃经济、军事和教育改革,某些领域仍然在开放。其得失值得后人研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炎黄春秋》 2015年5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