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品德与社会》作为一门新的综合课程,有着较强的综合性、思想性、开放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人。而情感是人的道德行为的精神支柱,兴趣则是人的学习动力,要想使学生对《品德与社会》课爱学、乐学,就必须千方百计创设引人入胜的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品德与社会》课明理是基础,导行是关键,要使学生在行动上受到感染和熏陶,达到情理交融,知行统一的目的。因此,根据小学生好说好动,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特点,在教学中要选择喜闻乐见的形式创设教学情境。从其课程性质引伸出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三大基本特征。由于其基本特征,落实到教学中,需要以儿童直接参与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要教学形式,强调寓教育于活动之中,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达到“动情中明理”的效果。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