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今年三月,辛县法院的楼法官接到一纸诉状,状告一头名叫旺财的公猪咬死人了,要求杀人偿命处死旺财,并责成它的主人来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楼法官看完诉状发愣了许久,觉得这案子似曾相识。他是个业余时间喜欢写点辛县民间掌故趣闻轶事给县报投稿的乡邦文学作家,常为寻找或求证写作题材上网查阅各类典籍。这天他又点开辛县的光绪县志,讲奇案与民变的那一卷,这才查到他似曾相识的公猪伤人案原来在这里有个出处。清咸丰十年本县东穆乡曾有过一头也是名叫旺财的公猪咬死了一个也是杀猪的张屠夫。更令他吃惊的是,那公猪的主人居然也是名叫来福的。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