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中心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行业资讯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新疆财会》
>
2015年5期
>
自治区正式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自治区正式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打印
分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近日,自治区财政、发改、水利部门联合发文,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自治区现行的水资源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标准为地表水0.004元/方,地下水0.041元/方。本次调标后,自治区水资源费平均标准可基本达到国家要求的地表水0.2元/方、地下水0.5元/方标准。
DOI
pj092vkxjy/1557051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疆财会》
2015年5期
关键词
征收标准
水资源费
自治区
调整
水利部门
地表水
分类
[经济管理][会计学]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1
.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产业经济,2014-01.
2
李辉;欧洁.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问题的探讨
.产业经济,2017-02.
3
.
强化水资源费征收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产业经济,2008-03.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教育学,2009-03.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教育学,2009-03.
6
张春玲;申碧峰;孙福强.
水资源费及其标准测算
.水利水电工程,2015-01.
7
.
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影响分析
.会计学,2015-03.
8
.
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中外政治制度,2006-03.
9
.
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中外政治制度,2010-01.
10
.
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中外政治制度,2003-05.
来源期刊
新疆财会
2015年5期
相关推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法律问题研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资源税征收方式的通知
自治区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同分类资源
更多
[会计学]
建立现代企业 用心服务社会
[会计学]
审计评价亟待规范化
[会计学]
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财务报告局限性及其改进刍议
[会计学]
图片新闻
[会计学]
富蕴县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体会
相关关键词
征收标准
水资源费
自治区
调整
水利部门
地表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