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节财富分配公平、充实地方税主体税种是新房产税最基本的职能。本文利用CHNS家户调查数据进行了微观模拟测算,MT指数显示,当人均扣减面积为35平方米时,新房产税的累进性程度最高,进一步利用微观数据估算了房产税的收入规模,发现以现有的税率设计,全口径房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入比例不足10%,根本无法充当地方税主体税种。本文的研究不仅是对目前房产税研究偏向理论、缺乏实证的有效补充,也对未来房产税的功能界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