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是一种有别于药品专利权保护的特殊保护机制。对药品试验数据进行保护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应当注意避免过度保护,以求得一种利益平衡基础上的合理制度构建。2015年11月份最新出台的《TPP协议》有关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规定相较于《TRIPS协议》所确立的最低保护标准有很大的扩张。对此,我国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在《TRIPS协议》多边规则基础之上对国内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并积极推进双边及多边自由贸易谈判来争取更多国际话语权。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