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雇请第三方代为履行卖方义务后可行使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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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双方完成买卖行为后,产品使用过程中,当出现保修期内卖方履行维修义务不完整时,买方是否能主动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以及维修费用的赔付往往引发新的纠纷。本案就是一起因卖方履行维修义务不完整,买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卖方支付维修费用的买卖合同案件。法院在委托鉴定机构对维修费用进行鉴定无果的情况下,凭借买方提供的维修增值税发票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支付给第三方的维修费用,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2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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