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主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安徽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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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工程浩繁、责无旁贷、他山之石三个方面简单梳理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然性。以安徽省为例,介绍政府主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制定政策法规、建立"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和资助杰出传承人、开展相关活动、开展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五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从安徽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出法规滞后、经费不足、人才匮乏和理论研究不足、濒危项目流失现象严重四个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加强宣传、加强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力度、完善创新体系五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议。
作者 邵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5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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