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配件毁损邮局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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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叉车配件毁损邮局应负主要责任胡砚耕看了《邮电企业管理》1994年第11期刊登的案例后,我有如下认识和看法:一、邮局方面应承担主要责任1、邮局没有不保价物品类特快专递业务,所以“物品类特快专递邮件必须作为保价邮件交寄”系强制性条款(《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1995年4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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