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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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考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医儿科杂志》 2016年6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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