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乡投资血本无归,准设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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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年前,响应政府号召回乡投资创业,可是仅仅经营三年,就被一张所谓的“三方执行和解协议”排除在真正的当事人之列。经营半年时间,就拿出近3000万元,帮助政府解决了影响稳定的“绿洁事件”,自己最后却损失了1300万元的利息,政府也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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