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调整粮食收购政策对粮食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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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0年夏粮上市起,对粮食收购政策作了必要的调整,一是我区早籼稻和玉米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实行随行就市,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早籼稻虽已退出保护价收购的范围,但没有退出定购,农民用早籼稻交售定购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随来随收,不得拒收。二是适当减免粮食定购任务。从实践来看,这些政策的调整,对粮食企业有利有弊。粮食企业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用好用活用够政策,搞活经营,下面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一、调减粮食定购任务对粮食企业的影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00年全区粮食定购任务在目前6亿公斤的基础上,再调减1.5亿公斤,调减后全区定购粮为4.5亿公斤。其中河池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粮食经济》 2001年1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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