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于实现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刑事案件中法官的价值判断不可或缺。刑事案件中法官的价值判断具有主客观相统一和情理化特征,其既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宏观制约,也受到法官个人因素的微观制约,但其最终具有引导司法推理、促进个案事实认定和强化独立审判的现实功能。刑事案件中法官的价值判断以自由裁量为发生空间,以常识、常理、常情化为实际体现。而在自由裁量的有限空间中,刑事案件中法官的价值判断应受到相关规则的制约,以使之得到合理有度的运用。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