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善意取得制度的民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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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当今民法的重要制度,该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罗马法、日耳曼法均对该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元素。商法发展为善意取得制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动态保护”、“团体主义”、交易安全、外观主义思想均在商法中有明确的体现。近代民法将该制度从商法中吸收过来,添加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相关民法要素,形成了现代意义的善意取得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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