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推进事务所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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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安徽、河南、广东、海南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分别制定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或制度,明确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选派原则、职责任务、工作方式方法、工作纪律及考核奖惩等,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党的工作覆盖工作,夯实行业党建工作基础。其中,行业党委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已有经验做法,就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和管理作出各具特色规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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