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两房”之兴衰谈完善我国国家投资经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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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两房"自上世纪成立以来,经历了国家资本进入一退出一再进入的过程,每次进入都发生在严重经济危机时期,政府为挽救市场经济自身缺陷引发的"市场失灵"而不得不采取国家投资经营以调节经济。国家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进退受到国家投资经营法的调整。国家投资经营法调整下的国家投资经营行为应克服市场唯利性,引导并建立符合经济规律的市场,特别要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审慎对待国家资本退出。我国应尽快完善国家投资经营法律制度,以满足近年来对经济增长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国家投资行为的调整需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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