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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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文物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和文化标识,是国家象征、民族记忆的情感依托和物质载体。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