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根据鉴定活动的本质特征作出多处修改。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到“鉴定意见”的转变并未带来实质的符号权力减让,“有专门知识的人”之意见呈现进退维谷的尴尬,相关角色定位混乱。实践乱象的背后,是“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所承载的“知识-权力”话语与“认知-行为”理论所产生的交织与耦合。刑事司法场域的微观权力网络之中,知识与权力的互动需要由“支配-被支配关系”转向“互动关系”,并在降低法官认知流畅度的同时,提示其启动理性认知系统对感性认知行为进行监控与修正。
出版日期
201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