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与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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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加坡在国内不设偷税罪,任何人或企业有偷税行为,均处以应缴税收的3倍罚款。这一做法很有道理,值得我们借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东方经济》 2004年7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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