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项目组织"三步制"1.项目经理负责制度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负有直接责任.项目经理和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形成整个项目的工程指挥核心.现场业务流程调查、业务流成的分析、管理方案的制定、ERP原理培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实现、企业特殊需求的分析和修改等各种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都由项目经理组织完成.自动化所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具有5-10年ERP实施经验的人员担当.项目经理在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内,负责协调组织整个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合理调配各项资源;对上,向技术服务总监汇报项目的实施进度、遇到的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可以向技服总监申请更大的资源支持;对企业,项目经理和企业项目负责人是ERP项目实施的代表,是企业和实施顾问之间沟通的桥梁.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