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与效力——从行政、法律角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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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正在推进的部门预算改革是建立公共财政、法治财政的关键步骤.部门是最基本的预算主体,明确部门财政责任至关重要,这是部门预算改革的根本所在.财政责任必须落实到个人才有意义.预算的本质是法律,预算的职责是控制与监督财政活动.预算必须对所有部门及其责任人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部门作为双重利益主体和官员个人谋求利益的场所,必须有完善的预算约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3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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