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和运用的规范化研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侦查是证据收集的主要阶段和证据运用的起始阶段,刑事案件认定所需要的证据大多数都来自于侦查机关。为规范侦查阶段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防范冤假错案,应至少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确立侦查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制定主体限定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正确看待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和案件事实认定的相互关系,突出证据标准的阶段性特征;二是强化侦查证据收集与移送的全面性,同等重视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依法及时地全面收集证据并且全案移送证据;三是细化不同种类证据的审查判断标准,严格侦查阶段各类证据的认定和运用。
作者 李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