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税务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是我国税务部门自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对纳税人按地域、行业、经济性质、税种(指地方税、两金等)或按税额大小确定具体管户的方法.专管员在一段时间内,分管着纳税人从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帐簿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纳税检查到违章处理的纳税全过程.是集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的固定管户制度.这种管户制度,在建国初期,税收负担着对私改造任务,“刚性”较强,纳税户数较少,税种单一,纳税人纳税积极性较高,纳税人业务素质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的推行,即“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税务管理模式的设立,对加强税务管理,保证财政收入有着重要意义,起到了应有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多种经济形式、经营方式的出现,税制由单一税制变成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出版日期
199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