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粮食“三挂钩”价差补贴和风险调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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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建立粮食“三挂钩”价差补贴和风险调控基金据川府发[1993]101号文件规定:一、资金来源分三方面筹集:1.从事粮食加工、经营的企业、个人.按销售收入的5‰计提(粮食系统的调拨加工不提取)。2.凡在我省境内征(占)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进行非农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财政》 1994年1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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