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政府监管市场的三条原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不告不究',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市场经济中有各类纠纷,归根到底是市场主体(公民及法人)之间权利的摩擦,有的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被别人侵犯。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家对此的方法主要是司法裁决。其执行者主要是法院和警察,一切纠纷皆由当事人自行起诉并听从法院裁决,公民在紧急状态下可以随时报警,由警方为公民的人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参考》 2002年4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