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是反垄断立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反垄断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反垄断法适用除外领域、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适用。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正确界定既涉及对反垄断法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区分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适用豁免,处理好反垄断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不同形式、不同领域内的适用除外情形,才能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