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看守所法》立法中,如何进一步推动被羁押人的“人权保障”是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梳理《看守所法(送审稿)》中有关权利保障的重点法条基础上,进一步论述羁押替代性措施在现阶段,特别是在目前看守所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母婴保护及相应医疗保障措施制度性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对于被羁押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通过比较域外法律制度,特别是关于母婴保护、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医疗保障等具体规定,结合我国看守所监管实际,提出有关立法建议。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