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财政的巨大投入下,北京公用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公用事业作为准公共品,其有限非竞争性和有限非排他性决定了消费者需承担部分成本,同时政府财政必须给予资金支持或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才能确保系统的良性运转。比较有代表性的,即地方政府对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财政补贴。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增长,城市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北京市城市居民对公用事业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公用事业的低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城市居民的消费行为,刺激了城市居民对公用事业的额外需求,导致财政补贴逐年增加,加重了北京市的财政负担,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效率损失。因此,应当从多方面改善北京公用事业财政补贴的形式和方法。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